不动产权证证丢失声明
李书芳因保管不善,将证号为黑(2016)桦川县不动产权第0000844号不动产权证书丢失,房屋坐落:水岸豪庭37#楼3单元402室,面积:87.91平方米,用途:住宅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现声明该他项权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李书芳
2017年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