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产证丢失声明
梁玉民因保管不善,将房产证丢失,房产证号:140301173号,坐落:横头山镇国兴村,登记时间:2014年4月16日,面积:74.25平方米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现声明该房产证作废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梁玉民
2017年9月19日